为规范我校山西省教育厅立项思政类研究项目管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结题收尾工作,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严格遵照执行。
一、结项验收范围
本次结项验收范围包含两类山西省教育厅思政类在研项目:一是2024年度省教育厅立项的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二是2023年度省教育厅立项的尚未结项并办理延期手续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
二、工作流程与时限
本次结项验收依据《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晋教科〔2019〕3号)执行。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报送方式:电子版材料统一整理至同一文件夹,制作ZIP压缩包(命名为“姓名+2024年度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报送至“一站式”学生服务中心303办公室。学校汇总复核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三、结项材料报送清单及规范
所有材料使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签章齐全,内容真实。具体包括:
1.《山西省高等学校思政类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1份;
2.结项报告书一式3份(《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结项报告书》);
3.项目最终成果复印件1份(与本资助有关的研究成果均应标注“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资助”相关字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项验收材料)。
四、未完成项目的处理
2024年度项目如未完成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经学校具体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学校出具正式公文报省教育厅,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生工作部 贺婧
联系电话:0351-3922041
电子邮箱:102317509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