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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落实与督办办法(试 行)

发布日期:2023-05-04  浏览量: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工作的科学管理、过程管理和结果管理,提高工作执行力和精细化,推进学生工作的落实,推动学校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时见诸行动、取得实效,根据我校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加强和改进学生工作的落实与督办其根本目的是有效杜绝“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重决策,轻落实”、“重部署,轻督促”等形式主义,调动督促各级学生工作部门和广大学生工作者把抓落实求实效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地推动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  成立学生工作落实与督办工作小组定期研究工作落实与督办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推进点工作落实,及时了解解决实际问题。学生工作部综合服务办公室作为学生工作落实与督办的统筹协调机构,负责学生工作落实与督办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其他科室作为学生工作的业务机构,配合综合服务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科室牵头业务的落实与督办工作。

第四条  学生工作落实与督办的主要内容: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推动学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督办工作的重点切实抓好学生工作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办工作。

2.学生工作年度计划和部门工作目标任务书等重点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督办,了解各科室及各学院落实学生工作年度计划及重点工作目标中存在的困难,将情况及时分管领导汇报。

3.认真做好部门工作会议、学生工作例会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办工作,做好办公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办工作,及时准确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的难点问题,要督促有关科室深入研究认真解决务求实效。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做好领导就学生留言及上级热线、信箱反馈问题等事项的督办工作,确保督办实效和质量。

5.对影响学校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学生反映强烈、妨碍学生教育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要组织专门力量重点督办,促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6.协同党委宣传部,对新闻媒体、互联网上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建立舆情应对机制,坚持举一反三,取得督办一件、推动一片的效果。

7.围绕学生工作关注的重点问题、决策落实的难点问题、生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学院积极开展督办调研活动,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第五条  学生工作落实与督办的职责任务:

1.部内各科室及各学院学生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是抓工作落实督办第一责任人。

2.对部署的各项工作,要按要求按时按质积极落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应及时说明原因及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

3.涉及其他科室的事项,各科室应主动会同有关科室协调处理,相关科室应积极配合。

4.涉及学校其他部门的事项,应及时向部领导汇报,并积极推动协同会商处置。

第六条  学生工作落实与督办的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的原则。落实与督办的工作应当围绕学生工作的中心工作进行,对重大决策事项的督办,务求落实。

2.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落实与督办工作应该及时掌握和反映工作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实际情况和信息资料,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整改意见和建议

3.坚持及时办理,从速落实的原则。对于交办的工作事项,承办科室和各学院必须及时办理,按规定时限报告办理结果。对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督办事项,上报办理进度并说明情况。

第七条  督办工作应当遵守下列主要制度。

1.分解立项制度。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办公室要根据相关要求及时进行任务分解立项,明确责任单位、督办内容和落实时限,并报请领导审核批准通过催报督查、实地督查、调研督查、专项督查等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督办工作。通过反复抓、抓反复,促使各科室按期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2.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对学生各类会议、文件已明确报告贯彻落实情况时限的事项,已立项落实的学校党政决策部署,办公室要督促有关科室和各学院按照规定时限上报贯彻落实情况,尚未完成的要报告原因和下步工作安排。对落实过程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工作小组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回访复核制度。对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办公室要及时回访,督促推动工作落实,并向领导同志反馈有关情况。对领导关注、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督查事项要全覆盖地进行实地复核,检查和了解情况是否查明、整改是否到位、学生是否满意。对经复核不符合要求的要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责任科室整改到位对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多开展“回头看”、“在督查”,切实增强督办工作的执行力和权威性。

4.督查情况通报和考核评价制度。对学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工作小组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抓落实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科室学院,予以通报表表扬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的科室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应追究相关责任。同时,每年督办工作的考核结果都将纳入到年度考核

5.定期汇报制度。全年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目标制定后,每半年要将年度要点及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交由综合服务办公室送领导审阅。

6.要情专报制度。在重点工作目标实施过程中,如果有特殊情况或难以解决的困难,需要领导予以解决或者进行协调,可随时向领导汇报或递交书面报告。

7.部领导约谈制度。分管部领导根据各科室重点工作完成进度与情况,不定期对相关单位进行约谈。

第八条  督办程序。

1.立项。办公室填写《督办通知书》,明确事项的内容及要求,主办科室和学院、协办科室、交办时间、完成时限等,进行项目登记立项。

2.承办。承办科室和学院接到《督办通知书》后,应及时处置对明确时间要求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进行反馈。

3.催办。办公室按完成时限提前对督办事项发出口头通知。承办科室和学院对交办的督办事项未在要求时限内反馈结果,又不说明原因的,办公室发出书面《催办通知书》。

4.结办。督办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办科室和学院应将办理事项形成的请示、报告、方案等书面材料交督办办公室,并按一事一报的要求,文字简练、内容准确地报告办理情况及结果。办公室对办理结果进行确认后,报领导审批,经批准后督办事项结办。

5.归档。督办事项办结后,办公室将督办事项的办结报告及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督办工作材料,按照归档的要求进行整理,年终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整理存档。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综合服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