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生工作部日常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学生工作程序,明确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强化岗位服务意识,避免出现管理服务岗位无人值守而影响整体工作和窗口服务形象,同时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业务“多面手”的锻炼和培养,提高工作能力水平和执行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AB岗工作制是指学生工作部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能职责的基础上,在相近岗位之间,实行互为顶岗或备岗的制度,二者互为AB岗,在工作中能够互为补充、相互协作,避免发生缺位、空岗的工作制度。当A岗因故不在岗时,B岗应主动顶岗,及时办理一般性事务或紧急公务。
第二条 每项工作内容都要明确AB岗,当A岗因事离开岗位或阶段性事务较繁忙时B岗应及时主动接替或协助A岗做好相关工作;A岗责任人离开工作岗位一天(含)以上的,要主动通知B岗接替,并当面做好工作交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接的,B岗责任人应主动顶岗,不得推诿、拖延,影响事项办理。
第三条 AB岗责任人应当主动了解相互岗位职责,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熟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所替代岗位的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第四条 A岗责任人在办理日常业务的同时,应将有关政策、规定和流程等情况及时告知B岗,B岗应熟悉A岗工作内容,在A岗离岗期间代为行使职责,待A角返岗后主动汇报工作,做好工作交接。
第五条 A岗责任人离开工作岗位未通知B岗或未交代或未交代清楚,造成工作缺位并引起不良后果的,由A岗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B岗责任人在代行A岗责任期间,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由B岗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学生工作部AB岗具体分工,详见下表:
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 |
互为AB岗 |
学生管理事务、应征入伍、双拥 |
田海燕、钱如兵 |
助学工作 |
肖越曦、耿怡雪 任伟吉(候补) |
学生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综合服务 |
毋登辉、郭雅荣、 康 乐(候补) |
心理健康发展中心 |
屠 鸣、赵丹凤 |
军事教学和国防教育 |
张海明、蔺玄晋 |
学生发展事务 |
么 兰、殷 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