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山西省研究生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14  浏览量: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的通知》(晋教研函〔2026〕11号)文件精神,我校现开展2026年度山西省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研究生学术创新项目

申报对象:我校在读全日制2025级学术学位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须基本完成基础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并能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二)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

申报对象:我校在读全日制2025级专业学位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须基本完成基础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并能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申请人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具有较好的科研素质,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创新工作的能力,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无学术不端行为。

申请人所在单位及其导师积极支持其开展项目研究,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和配套资助。

学术学位研究生须申报学术创新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申报实践创新项目。学术创新项目要面向本学科知识创新,紧密围绕本学科理论和前沿问题进行选题;实践创新项目要面向行业产业,特别是要围绕我省转型发展需求进行选题,推进科技创新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项目选题要与项目申请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研究内容一致或相近,经导师同意并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

项目申报材料真实,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不存在思想性、道德性、伦理性、科学性等问题,无危害国家安全、无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不存在使用 AI 生成项目核心逻辑、捏造相关数据、虚构参考文献等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申请人、申请人导师及项目推荐单位应承诺对此承担责任。

在读相同学位层次(博士或硕士)获得过该项目支持的研究生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需按要求填报《山西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2、附件3),并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答辩。申请要求及入选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山西省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三、支持形式

采用“省校共同资助”模式,其中博士项目每项共资助1万元,硕士项目每项共资助5000元,由省教育厅和学校按照1:1的比例共同支持。

四、评审过程

各学院成立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的项目评审组,专家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负责评审工作。推荐评审专家组成员时应考虑申请项目的学科覆盖面,并采取项目申报人导师回避制。确有特殊情况导师无法回避的,导师不参与指导学生申请项目的评分打分排名请避免并列情况。

五、材料报送

学院审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工作,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相关资料。请各学院汇总并审核后,于2026年8月25日9:00-12:00期间提交材料:申请书(附件2、附件3,文件命名:学术/实践+姓名)打分表(附件4)、评审排序表(附件5)、汇总表(附件6)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的打分表(附件4)、评审排序表(附件5)、答辩评委及秘书签名表(附件7)以上材料的纸质版。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52035233@qq.com邮箱,签字盖章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一站式学生社区行知楼303室。

六、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本单位申报评审工作。

(二)项目申报人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指导教师原则上应为项目申报人导师。同一年度、同一单位、同一导师指导的攻读相同学位层次(博士或硕士)和学位类型(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原则上只能推荐一人。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实施期为1年,所有被支持项目所获成果均应标注“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支持”及项目批准号,在国际期刊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等成果,均应标注“ Supported by Postgraduate Education Innovation Program of Shanxi Province”

)论文成果应以中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第一作者、项目负责人第二作者),专利成果需授权且排名前两名,结题严格按照《申请书》中所列预期成果,完成后方可结题。

联系方式:0351-3920312  联系人:老师


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

                                                                          2026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