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和学术氛围,在全校开展创优良学风、促严谨治学活动,现将抽查到课情况每周进行公布。
对于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课、缺勤,涂改、伪造证明性文件的同学将按照《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在查课中下列为请假证明条件:
1、任课教师提供的请假名单;
2、查课当场提供的学院出具的有相关负责老师签字、学院盖章的假条,或提供课前经相关老师审批的电子假条。
3、如遇特殊情况需事后补假,必须由班主任、院党委副书记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证明。并于本《通报》公布后一周内的周四下午交至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德怀楼210室),超过时间后提交视为无效。
注意事项:
1、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会查课同学可以将假条收走验证,如需拿回可联系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
2、请各班班长或团支书认真核实本班出勤情况,确认之后无法修改。
3、请全体同学认真遵守课堂纪律,按时上课,创建无手机课堂,共同努力营造优良学习氛围。
本学期第九周查课情况公布见附件所示。
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