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的通知》(晋教研函〔2024〕2号)文件精神,我校现开展2024年度山西省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分类及对象
(一)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申报对象:我校在读全日制2023级学术学位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须基本完成基础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并能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二)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
申报对象:我校在读全日制2023级专业学位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须基本完成基础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并能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需按要求填报《山西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2、附件3),并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答辩。申请要求及入选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山西省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三、支持形式
采用“省校共同资助”模式,其中博士项目每项共资助1万元,硕士项目每项共资助5000元,由省教育厅和学校按照1:1的比例共同支持。
四、评审过程
各学院成立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的项目评审组,专家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负责评审工作。推荐评审专家组成员时应考虑申请项目的学科覆盖面,并采取项目申报人导师回避制。确有特殊情况导师无法回避的,导师不参与指导学生申请项目的评分。
五、材料报送
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相关资料。材料包括:申请书(附件2、附件3)、汇总表(附件6)、评审排序表(附件5)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的打分表(附件4)、评审排序表(附件5)、答辩评委及秘书签名表(附件7)以上材料的纸质版。考虑到公示及上报省教育厅时间节点要求,请各学院将各类相关材料于2024年6月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德怀楼208室。
六、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本单位申报评审工作。
(二)项目申报人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指导教师原则上应为项目申报人导师。同一年度、同一单位、同一导师指导的攻读相同学位层次(博士或硕士)和学位类型(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原则上只能推荐一人。
(四)近2年内(2022年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已经获得过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支持的,原则上本年度不再牵头申报本项目,打分排名请避免并列情况。
(五)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实施期为1年,所有被支持项目所获成果均需明确标注“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支持”。
联系方式:0351-3920312 联系人:殷老师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