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7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中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校研〔2016〕7号)文件规定,现对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进行评定,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2022、2023级已注册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评定比例和奖励金额

(一)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

1、特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10%,奖励金额为8000元

2、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10%,奖励金额为6000元

3、二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30%,奖励金额为4000元

4、三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30%,奖励金额为2000元

(二)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

1、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50%,奖励金额为8000元

2、二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50%,奖励金额为6000元

(详细分配名额见附件4)

三、评选办法

    1、组织领导

学校生评优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领导工作。各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任主任委员,分管学生副书记或科研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的学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定工作。

2、评选程序

1)、研究生个人对照有关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提交所在学院;

2)、学院审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工作,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报《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附件3),由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汇总报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

3)、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对各学院所报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考核办法

见《中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文件,以及各学院在此基础上制定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五、其他有关问题

1、硕士推免生一年级可直接获得学业特等奖学金,且不占学院比例。博士推免生一年级按复试成绩50%获得学业一等奖学金,50%获得学业二等奖学金,且占学院比例。二、三年级随班参评

2、2023级博士、硕士一年级考核的计算公式参照《中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和《中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的综合成绩计算;

3博士由所学专业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评审;

4参评研究生档案相关手续转入我校且无固定收入

5、如有未尽事宜,可通过学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报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研究备案

六、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将公示后的《硕士学业奖学金汇总表》、《博士学业奖学金汇总表》、学院具体评定细则、院研究生评优奖励工作委员会评审会议记录公示截图等材料盖章65日下午5点前报至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

 

 

 

附件:1、中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

 3、学院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

 4、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