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和学术氛围,在全校开展创优良学风、促严谨治学,现将抽查到课情况进行公布。
对于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课、缺勤者,将按照《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另请同学们周知,是否请假根据下列条件证明:
(1)任课教师提供的请假名单;
(2)查课当场提供的学院出具的有相关负责老师签字、学院盖章的假条(课前经老师审批的电子假条)。
(3)如遇特殊情况需事后补假,必须由班主任、院党委副书记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证明。并于本《通报》公布后一周时间内的周四下午交至学生工作部(德怀楼210室)。
注:
1、请各班负责人认真核实本班出勤情况,确认之后无法修改;
2、本条款解释权归属中北大学学生工作部所有,如有异议,请至学生工作部说明。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