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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研究生学术科技竞赛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09-19  浏览量:


校学〔202417

研究生学术科技竞赛是研究生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环节。为了鼓励广大师生参加竞赛工作,提高我校学生的科技竞赛水平,结合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技竞赛适用条件

本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学术科技竞赛,是指正式注册的在读研究生参加的,由权威机构组织的,经我校认定有参加价值且有必要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国际级、国家级、省级的学术科技竞赛。

二、经费来源及管理

1.竞赛经费以学校行政划拨为主,社会资助为辅。设立研究生学术科技竞赛专项经费,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管理,专款专用。

2.竞赛经费主要包括竞赛报名费、宣传费、异地差旅费、作品制作材料费、竞赛所涉及的设备等费用。组织经费购置的设备、材料、作品等资产所有权归学校。

三、奖励制度

1.学生奖励参考《中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中的单项奖学金进行奖励。

2.赛事相关指导教师及赛事组织工作人员工作绩效参照我校当年相关文件执行。

四、指导教师管理

指导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热情开展赛前培训、日常指导、校内选拔赛的出题、竞赛期间的指导、赛后总结等相关指导工作,并接受上级管理单位的监督。

五、学生管理

1.经过校内选拔确定的参赛学生,必须服从学校与指导教师的统一安排与管理,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积极备赛和准备参赛作品,端正参赛态度,做好参赛总结,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制度。

2.学生确定参赛资格后,如出现违反校规、违反纪律、不服从学校及指导教师管理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或取消其相关奖励政策。

3.已确定为参赛代表的学生,需与导师协调好时间,安排好研究生学习任务。导师须全力支持学生参赛,不能随意让学生退赛或以不合理理由导致学生缺席赛前培训和指导。

六、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北大学研究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管理办法》(校研〔2014〕1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