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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学生考勤制度》

发布日期:2024-03-28  浏览量:


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培养学生的组织性纪律性,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规定的学习与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校风学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所有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考勤规定

1.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

2.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及时缴纳学费等费用,在每学期开学初,按照学校和学院安排履行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须办理相应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3.学生上课、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劳动、军训、社会实践以及规定参加的会议、教育活动等实行考勤制度具体考勤形式按照相应规定和老师要求执行

4.学生因故不能参加上述活动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教学课程旷课按实际学时计算,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习、社会实践、军训、生产劳动等实践环节,每天按8个学时计算;早操(早读)一次按1个学时计算。学校、学院组织的其他教育活动,缺勤计算方法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定。

5.学生一学期累计因病、因事请假和缺课超过四周者,原则应办理休学。

6.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不在校、以及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两周及以上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请假规定

1.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教学活动、集体活动或需离校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提交请假申请、填写请假单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学生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非突发疾病或紧急情况,不得事后补假

2.学生因病请假应有医院证明因事请假离校须征得家长同意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3.外出实习、在外毕业设计有签约意向单位要求毕业生在该单位进行校外实习的情况,请假时必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出据的在外实习证明及安全保证书研究生跟随导师外出进行科研活动,须履行请假手续

4.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学生外出夜不归宿或离开太原市区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5.学生集体外出实习、参赛、实践期间的请销假由带队老师负责经学校主管该事项的部门审批后,报相应学院学生工作部门备案

6.学生在校参加各种文体比赛及活动,不能正常参加教学任务和教育活动的,由学校主管该事项的部门出具请假证明,并协调办理请假手续,报相应学院学生工作部门备案

7.学生个人因病因事请假审批流程

1)本科生

请假不超过1天的,由班主任负责审批。

②请假超过1天,不超过14天的,由班主任审核后,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批;毕业年级毕业设计期间须提前征得导师的同意。

③请假超过14天的,由班主任审核后,经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查后,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毕业年级毕业设计期间须提前征得导师的同意。

报学院学生工作部门备案。

2)研究生

①请假不超过1天的,经导师同意后,由班主任审批。

②请假超过1天,不超过14天的,经导师同意后,由班主任审核,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批。

③请假超过14天的,经导师同意后,由班主任审核,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查、学院分管科研副院长审批。

报学院学生工作部门备案。

8.学生请假期满返校后提交销假申请,由班主任审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履行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四、违纪处理

学生无故缺勤的,不履行考勤制度的,根据《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处理

五、其他事项

1.学生出勤情况与个人综合素质评定评奖评优等相关联,是奖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2.学生请假期间造成的误课、缺考、安全事故等一系列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3.班主任在审批前,和学生家长沟通、核实情况,并做好联系记录

4.各学院要对学生考勤进行严格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院考勤实施细则”;要加强班级管理,督促班主任定期不定期检查学生出勤情况。

5.如发现未请假擅自离校学生,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其取得联系,并将情况告知家长上报学院;对于失联学生或其他突发情况,班主任必须及时学院党委副书记报告,学院向相关部门逐级上报。

6.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7、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执行,原本科生、研究生相关考勤的办法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