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引导激励学生传承“太行精神”,秉承“致知于行”校训,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中北大学“望山”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对2024年“望山”奖学金评审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评审标准
一等奖10人,每人奖励4000元;二等奖30人,每人奖励2000元。其中,定向奖励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一等奖3人、二等奖9人。
二、评审对象及条件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本科生,经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此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简朴,积极进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20%。
(二)获得“望山”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与同一学年内其他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评选。
三、推荐名额分配
见附件。
四、评审程序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经班主任审核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审查申请学生的评选资格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会确定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学院党委签字报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
(三)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对各学院推荐学生资格进行审定,确定全校获奖学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捐资方审定。
五、上报及存档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学院评审结果报告一份。
(三)学院公示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四)学院党委签署“同意推荐”意见的《中北大学2024年“望山”奖学金推荐学生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五)会议标题明确的学院评审会议照片3张电子版(1M以上)、纸质版。
(六)为不断深化资助育人成效,培养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申报学生需撰写一封给予捐资方的感谢信(2000字,内容需要包括个人事迹及所获荣誉),一张1M以上的个人照片,提交电子版。以上材料将作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载体,列作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并报送捐资方。
以上材料纸质版均加盖学院党委印章,并于5月15日中午12点前提交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助学工作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需同时提交,用U盘拷贝。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学生情况择优评选。
(二)在评审过程中要注重引导学生树立自强自立、奋发进取,练就本领、回报社会的意识。
(三)评审全过程要及时留存归档。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