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提高兵员征集素质,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从2013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复学后实行学费资助。
一、申报材料
(一)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申请入伍学费补偿的学生,提供以下资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申请贷款代偿的学生需要提供助学贷款合同的复印件。
(二)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申请直招士官学费补偿的学生,提供以下资料:
1.直招士官申请表一式两份(全国征兵网上下载打印表Ⅰ)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申请贷款代偿的学生需要提供助学贷款合同的复印件。
(注意:直招士官的申请表格与《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样,但是在第二页批准入伍服兵役一栏中,需要在士官前的空格处勾选。)
(三)退役复学及退役士兵学费减免
申请退役复学或退役士兵学费补偿的学生,提供以下资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
2.退役证复印件一份。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学生自行打印教育资助申请表(填写打印流程见附件1、2、3),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后提交至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统一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助学工作办公室。
2.申请补偿或代偿的材料收集完毕后由学生工作部提交上级部门进行二次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发放相应学费补偿。